开展创建“优胜平安村(社区)”竞赛活动的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平安浏阳”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优胜平安村(社区)”竞赛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作为最高理念,把“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浏阳”作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大力夯实基础工作,巩固治安防范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实现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浏阳“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浏阳”的总体目标,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建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创建平安工作的责任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能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年内实现90%的村(社区)达到平安标准,20%的村达到“优胜平安村(社区)”标准,真正建设成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增强、经济环境优良、社会协调发展的平安浏阳。
三、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创建“优胜平安村(社区)”竞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综治委主任梁仲任组长,市综治委副主任张若林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市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创建范围
全市各乡、镇、街道的所有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
1、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创建平安村(社区)工作小组。
2、治保、调解、治安巡防、帮教、综治维稳协会等组织机构健全。
3、设立了治安信息员、义务调解员。
4、建立了社区警务室。
(二)社会政治稳定
1、建立了维稳工作月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且记录、台帐齐全。
2、矛盾纠纷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实现100%和99%,矛盾纠纷不出村(居),且解决在萌芽状态。
3、辖区内不发生群体性械斗或闹事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不发生境内外相勾结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破坏活动和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村组干部、党员违纪和违法犯罪案件。
(三)治安秩序良好
1、刑事发案率不超过1‰,且无重大或恶性刑事案件发生。
2、治安案件发生率不超过1.5‰,且无影响较大的“黄、赌、毒”案件发生。
3、犯罪率不超过0.5‰。
4、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1%。
5、无非法生产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
6、无滥伐林木案件和森林火灾事故。
7、无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
8、校园、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好,无影响校园秩序和企业生产的行为发生。
9、无重大交通事故和中毒事件发生。
10、群众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措施落实
1、常住人口、外出人口、外来人口台帐健全。
2、刑释解教人员台帐健全,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100%。
3、大力开展普法、反邪警示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村组干部、党员参学率100%,居民参学率90%以上。
4、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内保机构健全,保安人员落实。
5、治保、调解、巡防、综治维稳协会活动经常,作用发挥好。
6、有固定的创建宣传标牌和宣传栏,平安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法律知识,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知识等印发到户。
8、有经费保障机制。
(五)工作规范
1、村、支两委对综治、创建工作有经常会议研究,制订了年度综治、创建计划,与所辖单位、组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有督查、工作小结,年度有检查评比和工作总结。
2、有固定的综治活动室和村级调解室。
3、制定了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或工作制度。
4、各组织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资料齐全且规范有序。
六、评比表彰
由各乡、镇、街道综治委于10月30日前按照创建标准组织对所属村(社区)进行检查,并向市综治办呈报“优胜平安村(社区)”名单,市综治委将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于11月中旬一同检查验收,其结果报市综治委五部委会议和市综治委全会通过,然后以市综治委的名义授予“优胜平安村(社区)”奖牌。
七、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都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制定创建实施细则,要把创建“优胜平安村(社区)”的竞赛活动作为执政为民、保一方平安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要将此项活动纳入本地“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创建“平安乡镇(街道)”的一项基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要落实联村领导责任制和联村干部包干负责制,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做好创建“优胜平安村(社区)”竞赛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日常性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考核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创建“优胜平安村(社区)”竞赛活动意义重大,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大造平安创建的舆论氛围,真正动员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共同为创建献计献策,出资出力,使创建工作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
(三)注重培植典型。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平衡发展与典型引路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总结交流经验,适时推介先进典型,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推动本地创建工作上新的台阶,市综治委将在8月份召开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促进创建工作向平衡和纵深发展。
(四)严格考核验收。为确保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和创建工作小组要把创建工作与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实行综合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社区)要积极推介上级表彰,同时市综治委将把创建“优胜平安村(社区)”竞赛活动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凡辖区内没有20%的村(社区)达到“优胜平安村(社区)”创建标准的,一律不予评先。对创建不落实的,要视其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作出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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