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结进取的领导班子
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机构。浏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与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执法监督科、基层基础工作指导科、维稳科。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协调全市政法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2、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检查、监督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的具体措施,保障国家法律在本辖区的统一实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研究拟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市委、市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与政法各部门共同管理中层干部。
6、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处理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社会重大治安事件和其它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8、归口管理610办公室。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为全面履行职责,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市委政法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公开办事为原则、廉洁高效为目的的办公制度,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办事规范、公正执法,努力建设成为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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