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上级提供重要信息,并依据其情况研究提出维护稳定和保障安全的对策。 3、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挥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5、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浏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 8、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完成长沙市人民政府劳教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9、监督管理全市保安企业和保安人员。 10、负责预防和及时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11、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维护全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处消防和交通事故。 12、负责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二、办理有关证件须知 1、如何申领(挂失)居民身份证?凡年满16周岁未办身份证的居民或身份证遗失、过期需补领身份证的居民,必须由本人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遗失身份证者持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 2、如何申领暂住证?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在三天内持居民身份证、计育证明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 3、如何办理租赁房屋许可手续?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两者经审核符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房屋法定责任人与公安派出所签定书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方可出租。 4、如何办理出入境手续?凡出国(境)考察、留学、探亲、旅游和从事商务活动等事宜的居民,先到浏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领审批表,按规定填写清楚后,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带三张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到当地派出所审查,再报出入境管理科审核。需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的,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管理组成人员名单、单位派遣函和境外邀请函等相关手续,直接到长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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